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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7 23:56:28
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此文共8704字]

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井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与管理,不断提升矿井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辅助运输系统安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运输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和国家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管理制度》。

一、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巷道及硐室要求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巷道及设计必须满足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的要求。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巷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

3.巷道、车场、硐室的工程质量必须满足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设备、安全设施的设计、布置、安装和使用要求。当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安装位置需要扩巷时,设备安装前应先按设计进行扩巷,确保运行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空间。

4.巷道设计中应对巷道断面、巷道支护形式(特别是断层、顶板破碎处的加固设计)、巷道坡度及转弯半径、设备硐室等进行明确设计和规定。绞车前方及尾轮处必须预先设计车场,确保摘挂钩作业安全。

5.巷道设计应力求简单,尽量做到不拐弯或少拐弯,确需拐弯的,巷道高度和宽度以及拐弯角度和曲线半径应满足最大件设备(材料)运输、安装、使用、维修、管线敷设、行人等安全要求。

6.当巷道掘进中如遇断层确须变坡时,应尽量限制巷道坡度和曲率半径,正常运行区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弯道变坡时,应采用圆滑的复合曲线施工。

7.采用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的巷道,要求巷道高度不得低于2.8m,巷道坡度不应大于20°。

8.车场设计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车场设计长度应满足一列车长度+梭车+过卷距离的最小长度要求。绳牵引卡轨车运人时车场长度必须满足人车存车要求。

9.煤巷掘进顺槽车场岩巷开口时应考虑一次成型,提前考虑配电硐室及绞车硐室的位置。

二、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安装及要求

1.绞车及开关等设备应设置在硐室内。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绞车检修部位与巷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700mm的检修空间,当不需检修时可留不小于300mm的空间,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不小于1m2的安全操作空间。

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的安装要根据在用巷道条件、运输对象及使用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合理布置。

(2)根据基础图进行基础施工,牵引绞车及张紧装置必须打混凝土地基固定,基础上表面应水平。

(3)牵引绞车安装于混凝土基础上,确保运行时震动小、稳定、牢固可靠。混凝土基础尺寸应参照绞车基础布置图进行施工,绞车基础应独立,禁止与其他基础相连,确保运行安全。

(4)基础浇灌须待混凝土凝固72h后方可试运行,一周后方可重载运行。

3.压绳轮及托绳轮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主压绳轮与尾轮之间要求不大于30m安装一组托绳轮。托绳轮必须保证能够托住主、副钢丝绳,且不得磨道木(轨枕)。

(2)巷道低凹处应安设压绳轮,压绳轮的数量应根据巷道低凹程度和最大载重量确定,压绳轮或托绳轮必须使用专用扣件与轨道固定牢固,低凹处及转弯区段的轨道必须采用地锚(或制做混凝土底座)固定,安设必须牢固可靠。

(3)每一组压绳轮或托绳轮应与其对应的主、副绳中心线一致,防止钢丝绳脱离托绳轮摩擦固定架。

4.尾轮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尾轮支座必须打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牢固。

(2)尾轮与支座之间用钢丝绳或链条进行固定。采用钢丝绳固定时直径不小于Φ18.5mm,缠绕至少3圈,紧固绳卡不得少于6副;采用40T链条绕2圈固定(采用Φ26mm链条绕1圈),链条之间的连接应使用专用连接环,此外应经常检查松动状况。

(3)尾轮必须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5.张紧装置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张紧装置支座必须打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凝固期不少于72h。

(2)张紧装置导向轮的方向,必须与滚筒钢丝绳的走向保持一致。

(3)张紧装置与绞车处,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200mm的安全防护栏,护栏固定牢固、安全可靠。

6. 梭车和人车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主绳一端穿过跑车防护装置固定孔后须在楔形块处锁紧,绳头用匹配的绳卡紧固可靠;另一端穿过跑车防护装置固定孔后须在储绳轮上固定,并将多余的钢丝绳在储绳轮上排齐收紧。

(2)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固定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钢丝绳脱出。

(3)运输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时,梭车要增加配重,防止掉道,配重块在梭车上必须固定可靠。

(4)使用卡轨车运人时必须配置卡轨制动梭车和卡轨制动尾车,液压制动车具有自动制动和手动制动功能。

(5)液压制动车液压系统压力不低于12MPa,小于12MPa时必须通过手动泵或气动泵对液压系统进行补压。

(6)卡轨制动尾车连接好后必须使用夹绳器夹住主绳,防止车辆在起伏巷道前后窜动。

(7)卡轨车连挂人车时,人车连挂在卡轨制动梭车和卡轨制动尾车中间,采用专用连板连接后,相邻两辆车之间必须安装2挂防护链。

7.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挡车杠及阻车器的安装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张紧装置前方不大于2m处应安装固定的阻车器;当坡度大于10°时,阻车器前方500mm处应安装一道常闭式挡车杠,防止撞坏张紧装置。

(2)尾轮处前方不大于2m处须安装固定的阻车器,以能够防止车辆通过尾轮为准。

(3)所有挡车杠不得与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钢丝绳摩擦,确因巷道变坡无法避免时,应在挡车杠下部安装滚轮。

(4)运输区段中间临时摘挂钩地点必须备有临时阻车器。

8.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信号、红灯及语音报警装置。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主机、尾轮处及沿线变坡点、硐室口、巷道交叉点、巷道转弯处均应设置红灯,其余直线运输区段每100m设置一个红灯。

(2)除安装齐全声光信号装置外,还应配备可靠的泄漏通信系统。

(3)信号 ……此处隐藏4016个字……调换方向使用。

7.钢丝绳。

①测量钢丝绳直径。

②对钢丝绳断丝、锈蚀和变形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8.司机每班应对绞车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检修维修人员每天应对绞车的完好情况、钢丝绳的使用情况、信号装置完好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开关整定值应计算正确,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整定,做到计算、整定与实际相符。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每天应对保护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10.开关保护应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在保护装置失灵的情况下强行开机运行。

11.绞车运行前应对信号及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试验,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及检查试验标准。

13.井下无极绳运输系统检修时间每日必须保证不小于2小时。

七、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系统运行管理

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必须设专职司机,运输期间必须有跟车工跟车,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2.绞车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由信号把钩工(或者绞车司机和尾轮看护人员)先在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机头、尾轮向外3m处及沿线巷道交叉口分别设置警戒绳,防止人员误入,然后亮红灯并开启语音报警系统示警,待运输线路所有人员躲入硐室或其它巷道后,方可启动绞车。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停止,方可解除警戒。

3.绞车运输时使用的连车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4.开车前应检查各部位情况是否正常,刹车手闸是否在松闸位置及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在正常运输过程中,安全制动器不允许刹车,以免损坏绞车零件及电机。

5.绞车工作地点应保持整洁,整个绞车应保持清洁不积尘污。地辊架内无积水、淤泥,地辊能托住钢丝绳。

6.在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张紧架压绳轮和尾轮前方1500mm处必须各设置一组临时阻车器,防止车辆过卷造成事故。

7.尾轮处必须设置防护罩,防止人员手脚误入挤伤。

8.收放钢丝绳后,应将定位销插入储绳筒固定孔内,防止储绳筒在运行中转动,使钢丝绳逸出。

9.运输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前,梭车要提前增加配重,防止掉道。配重块在梭车上必须固定可靠。

10.跟车工不得站在钢丝绳有回弹趋向的方位,而且距钢丝绳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1.车辆连挂完成后,由专职跟车工检查运输车辆及连挂情况,确认各车辆之间及保险绳连接可靠、无超载偏载后,通过泄漏通讯告知尾轮看护人员做好警戒工作,然后信号工再通过摘挂钩地点的二级信号或采用泄露通讯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12.绞车运行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巷道中间人员发现示警信号后应立即就近躲入躲避硐、钻场或其它巷道内。其他巷道人员进入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区域前,应注意观察巷道口的红灯、倾听语音报警装置,若绞车正在运行,必须就近等待,严禁进入绞车运输区域。安装有转弯装置时,弯道里侧严禁站人。

1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行时,梭车只允许前顶或后拉车辆,串挂车辆时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三链环和插销。严禁梭车前方和后方同时串挂车辆。

14.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重载运输时,应根据巷道的坡度及设备的重量合理选择速度,一般重载运行速度不超过1m/s,空载运行速度不超过1.8m/s。

15.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行时,跟车工距运行车辆5~15m,斜巷段必须走在斜巷上坡方向;若安装有转弯装置时,必须走在弯道的外侧。跟车工随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后立即停车,待故障处理好后,跟车工利用泄漏通讯手机发送开车信号,绞车司机方可开车运行。

16.绳牵引卡轨车运行时,跟车工可乘坐在带有驾驶室的制动梭车上。跟车工可通过遥控驾驶系统或通过泄漏通讯手机联系绞车司机停车。

17.不得超挂车,不得串挂超长、超重、超高车辆。车辆与车辆之间使用合格的专用三链环和插销进行连接。

18.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不少于2副压绳板,且有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3圈余绳,对有绳鼻的多余钢丝绳要截去。

19.绞车钢丝绳中间严禁用绳卡连接,确需连接时应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0.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钢丝绳绳径减少量超过10%、钢丝绳断股或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超过25%的必须进行换绳;钢丝绳外观检查有严重的锈蚀裂纹,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的必须换绳。

21.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线沿途安全设施及各种轮组应加强检查,确保完好。各种轮组框架内应保持清洁、无积水淤泥。

22.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线内弯道内侧的两端醒目位置应设置“弯道内侧,严禁行人”警示牌。

23.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通过风门时,跟车工必须在车辆距离风门不小于5m的位置联系绞车司机停车,停车后,跟车工打开风门用铁丝将风门在巷帮固定牢靠后再联系司机启动绞车让车辆通过,通过风门后再停车关闭风门。严禁在钢丝绳运行期间打开风门或跨越钢丝绳及轨道。

24.使用卡轨车时跟车工可以乘坐制动梭车。使用无极绳绞车时严禁跟车工乘坐梭车。

25.卡轨车使用遥控自驾系统操作时,操作司机乘坐在制动梭车上通过遥控自驾操作台操控绞车;监护司机必须在绞车机头操作台处对绞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护,处理突发应急情况,绞车运行期间监护司机不得离开绞车机头操作台。

26.卡轨车遥控自驾模式和就地操作模式转化时,必须在绞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

27.使用卡轨车运人时必须使用专用卡轨人车,并配置卡轨制动梭车和卡轨制动尾车。制动车具有自动制动和手动制动功能,制动车液压系统压力不低于12MPa,小于12MPa时必须通过手动泵或气动泵对液压系统进行补压。

28.卡轨人车和制动车连接时卡轨人车处于制动梭车和制动尾车中间,车辆之间连接除专用连板外必须有2根保险绳使用U型卸扣连接,连接插销必须带有闭锁装置,防止插销窜出。

29.卡轨车运人时严禁运输物料,物料和人员不得同列运行。

30.遥控自驾系统电池可连续使用8h,现场有备用电池和在充电电池。

31.遥控自驾系统天线必须可靠固定在制动车靠近漏泄电缆一侧,确保信号质量可靠。

32.制动车上紧急制动闸只有在自动制动系统失效情况下才能使用,正常情况下严禁使用。

33.制动车驾驶室内严禁存放工具、材料等。

34.卡轨车运人时除操作司机、监护司机外,在列车最后一辆车(制动梭车或制动尾车)上必须有一名跟车工。

35.无极绳绞车(绳牵引卡轨车)运输各项管理制度必须齐全,现场应悬挂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并有相应的检查、维护记录,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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