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指导下,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一个平台管监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和省、市、县 “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部署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政府分管副县长***专门组织34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学习传达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亲自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把 “互联网+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加强工作力量,专人专责专抓。特别是针对一些短板工作,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合理调配工作内容、加派人手等方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应录尽录、进度达标。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股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
2、具体工作落实。
我局根据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监管业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互联网+监管”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先后出台了《壶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壶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监管” 工作近期数据录入情况的通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协调指导全县相关职能单位规范地开展工作,动态掌握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业务疑点和技术问题,积极与省、市行政审批部门和市级相关业务单位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解答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保证了工作进度,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
(1)、规范“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及时跟踪调整相关事项。实现目录清单应领尽领,检查实施清单全录入。并按照《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规范》对行为要素不完整的检查实施清单进行规范化、精准化。
(2)、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全面报送各单位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实现存量数据全部上报,监管业务数据实时报送。
(3)、监管行为数据全面覆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通过与各单位对接,要求监管行为尽量覆盖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对于无法覆盖的,出台相关文件,退回目录清单和删除检查实施清单。
(4)、监管行为数据准确。按照数据填报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按照国办要求,我县报送的监管行为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推广监管系统应用。提高各单位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和山西“互联网+监管”的用户注册量和访问量,并加大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报送。
(6)、监管责任落实工作。目录清单分管领导和检查实施清单责任人全部落实。
(7)、风险预警处置工作。认真学习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及时核查处置风险预警线索的函》,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3、树立结果导向。
今年7月,国办对我省在线监管能力进行了评估,我省制定了《2020年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情况评估评价体系》,通过“互联网+监管”效能评估指标及结果,我局深入研究,找准我县监管工作症结和差距, 切实加强监管和监管数据的汇聚,争取各项指标有所突破。
4、强化监督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把 “互联网+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和“13710”督办事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快、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监管行为数据较少。部分单位目前仍未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以政务外网接入点少、业务人员短缺、专业水平不高作为理由推诿。
2、数据汇聚的质量远远不够。一些单位仍未按照要求及时汇聚监管数据,监管行为覆盖率(分别覆盖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情况)和及时率较低,数据准确性更是参差不齐。
3、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较差。大部分单位都未明确本单位监管事项的责任领导、承办机构及承办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推进系统建设。
按照系统升级要求,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维护工作,积极动员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的测试工作。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
2、切实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邀请上级技术人员来我县开展业务培训,微信群推送学习课件,组织相关单位承办人员进行实操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业务指导,确保系统监管数据规范实效。
3、不断强化工作指导。
建立指导包联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和包联,对工作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本级层面可以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积极请示上级单位帮助解决。